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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焦点!网曝六盘水某中学老师家暴妻子 施暴男会被开除教师一职吗?

来源:刘京梅律师    时间:2023-02-22 16:10:51

近日,贵州六盘水,一女子发布被家暴的监控视频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。监控视频显示,一男子骑在女子身上狂扇耳光,并掐住其脖子进行殴打,期间还拼命将女子的头狠狠撞向地板,女子哭泣着发出痛苦的叫喊,整个施暴时间长达5分多钟。

该女子发文称:其丈夫范某为六盘水六枝特区龙河镇的中学教师,曾多次对她进行语言辱骂,实施家庭暴力,她曾两次被殴打至住院。


(资料图片)

目前,公安机关已经介入,正在调查核实,六枝特区宣传部称会发布该事件的后续相关通报。

那么,在法律上,范某应面临怎样的处罚?

1、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殴打、谩骂以及精神上迫害、折磨、摧残受害人等的暴力行为。

《反家庭暴力法》第33条规定,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,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在我国司法实践中,一般会根据受害人的伤情鉴定结果、家暴次数等来确定对家庭暴力中施暴行为人的处罚。如果是首次实施家暴行为或者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,公安机关对于施暴行为人一般会进行批评教育、出具家暴告诫书等。

本案中,受害女子与范某是夫妻关系,范某殴打妻子的行为,毫无疑问,是妥妥的家暴行为。家暴并非是简单的家务事,从现场视频来看,范某家暴妻子,不仅出言侮辱,甚至大打出手,并且下手力度之狠,让人胆寒,这已经属于法律意义上殴打他人的行为,涉嫌违法,甚至可能涉嫌刑事犯罪。

2、对于殴打他人的,轻则属于治安违法行为,公安机关应对其予以拘留或者罚款的行政处罚。

我国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43条规定,殴打他人的,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5-10日拘留,并处200-500元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。多次殴打、伤害他人的,处10-15日拘留,并处500-1000元罚款。

本案中,范某多次语言辱骂、殴打妻子并致其两次入院住疗。现在警方介入之后,将对受害女子的伤情进行鉴定,如果只是轻微伤的,则范某属于治安违法行为,将面临行政拘留、罚款等行政处罚。

3、受害女子伤情构成轻伤以上,范某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,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《刑法》第234条规定了,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如果受害女子的伤情经过鉴定已经达到轻伤以上的,那么,本案就属于刑事案件。依照法律规定,公安机关应以故意伤害罪对范某进行刑事拘留,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。根据我国《刑法》上述规定,范某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
4、范某还能继续担任教师职务吗?他不应该被开除吗?

《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》第11条规定,教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,给予开除处分。教师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,丧失教师资格。

《教师法》第37条规定了,教师品行不良、影响恶劣的,由所在学校、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。

由此可见,范某所在学校或者教育主管部门在调查核实后,如果认定范某的品行有问题,此事件影响恶劣的,那么范某将面临被开除的处分。当然,如果范某被追究刑事责任,判处有期徒刑,那么他肯定会被开除的。

关键词: 家庭暴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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